聚焦全国两会| 住宁全国政协委员马秀珍:加快构建轻罪治理体系 推动“治罪”向“治理”转变

2025-03-17 16:32

犯罪治理是社会治理的重要一环,关乎国家安全、社会安定、人民安宁。在全国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上,住宁全国政协委员马秀珍呼吁加快构建轻罪治理体系,推动“治罪”向“治理”转变。

“近年来,我国刑事犯罪形态与结构发生深刻变化,轻罪犯罪数量占比和轻刑率明显上升,加强轻罪治理成为回应社会现实需求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客观要求。”马秀珍委员说,《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、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》提出“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”,旨在进一步推动轻罪治理走深走实。但目前,轻罪治理仍存在立法供给依然不足、办案方式还需优化、犯罪附随后果苛重等一些难点问题。

 马秀珍委员建议,推动刑法在实体上全方位供给,科学设定轻罪标准、明确轻刑案件类型、完善轻罪刑罚制度;推动刑事诉讼法在程序上支撑策应,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量刑协商、证明标准、刑事辩护与法律援助等程序,推动轻罪治理更好发挥作用。

马秀珍委员呼吁,全面准确落实“宽严相济”刑事政策,严格把握轻罪案件的逮捕、起诉、羁押标准,针对轻微刑事案件,充分发挥检察裁量权,积极适用不起诉处理。依法规范适用“认罪认罚”从宽制度,准确把握不起诉裁量权,细化不起诉适用条件和流程,从犯罪手段、后果、认罪悔罪等方面综合审查考量起诉必要性。完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机制,研究制定相关工作指引,明确具体转换标准和程序,防止将一般违法、行政违法行为认定为犯罪以及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结果错位。

“要规范轻罪附随后果适用。一方面,探索降低轻罪刑罚附随后果,在保护公共利益、提高社会治理效能的前提下,把犯罪附随后果对罪犯及亲属权利的损害控制在最低限度内。另一方面,探索建立轻罪刑事案件犯罪记录封存制度,对轻罪罪犯不起诉后,或刑罚执行完毕后,经过一定期限如果没有再犯新罪,可以将犯罪记录封存,使被告人摘掉‘犯罪标签’,更好地回归社会。”马秀珍委员说。